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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参与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7-05-08 阅读次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法宝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有更大作为。
引导统一战线成员树立共治理念
把握好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完整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我国的国家治理,不能简单套用西方“治理”理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根本性质和根本方向,必须牢牢把握。
把握好国家治理的“民族特性”,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坚持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也是顺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把握好国家治理的“时代特征”,引导统一战线成员提高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几点认识:总体格局是架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国家治理体系;显著特征是强调社会主体参与国家治理的自觉和自愿;实现路径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实现动力是培育“参与型主体”,建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参与机制和渠道,把社会能办好的事尽量交给社会承担,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
培育统一战线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
与国家治理共同体的三大部门相对接,统一战线应当从参政党建设、市场主体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入手,培育统一战线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
加强参政党建设。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为民主党派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切实加强民主党派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培养后备人才、加强挂职锻炼、加大安排使用力度,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人才。
加强统一战线领域的市场主体建设。统一战线培育市场主体要重点做好鼓励、支持和引导的工作。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响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号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强烈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走科学发展之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守法之人,办诚信企业,提供放心产品,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统一战线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统一战线要特别重视做好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拓展视野,将社会组织中的党外人士纳入统战视野,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创造条件,协助党委和政府落实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公共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协同政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要强化监管,把社会组织作为统一战线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新形式,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反映群众诉求、实施自律他律的能力。
运用统一战线方法推动有效治理
妥善解决国家治理面临的内在困境,需要运用统一战线的方法推动有效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运作基础。
求同存异,促进社会信任。社会的生产、组织等一系列活动离不开信任,没有治理主体间的相互信任,就会降低社会的凝聚力,就很难维持国家治理的牢固性和持久性。统一战线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又充分尊重个体差异。通过求同,以共同的目标来引导人、激励人,增强社会凝聚力;通过存异,尊重各类治理主体的差异,尊重法律赋予他们的平等协商的地位、公平参与竞争的地位,调动他们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政府与社会有整体目标、取得广泛共识、相互信任的目标。
照顾利益,促进合作共赢。当今社会是一个合作共赢的社会,推进国家治理需要整合所有资源、知识、经验和方法,最好的方式就是合作。公共政策有四种可能的效果,全赢、多赢少输、多输少赢、全输的局面。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力争全赢或者多数人受益。统一战线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基本原则,妥善协调各治理主体的利益关系,使参与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在合作基础上实现共赢,在实现共赢中加强合作,走向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
教育引导,促进责任担当。国家治理是建立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分享公共权力、共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责任基础上的合作治理,建立责任体系十分重要。统一战线强调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义务是实现权利的基础,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在权利方面,统战成员依法获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依法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在义务方面,统战成员又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完善统一战线参与国家治理的互动机制
不断拓宽统一战线成员参与国家治理的渠道和途径,保证他们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力。一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这是保障统战成员参与国家治理知情权的需要。要通过情况通报会等形式,介绍国家政策及社会治理情况。二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用好协商的方法,与各治理主体之间本着民主、平等的原则,有大事一道商量、有问题平等探讨、有异议坦诚交流、有困难合力解决。在具体形式上,要用好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三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各治理主体的意见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将直接影响他们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召开反馈座谈会等形式,通报他们的意见是否被决策采纳,未被采纳的要说明理由,进而充分尊重各治理主体,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四川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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