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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2-11-06 阅读次数:

“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深化对民族地区区情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各族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从而形成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实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要目标。就民族地区的“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而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就是要立足于欠发达的基本区情,牢牢抓住并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作为富民强区的根本途径。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问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就是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实现新跨越与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相统一,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相统一。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要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民族地区获得新的后发优势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新机遇。一方面从国家层面,要把促进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置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优先位置去审视和部署。另一方面民族自治地方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创造性地用好关于西部大开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赢得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各民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的新课题。民族地区是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重大责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保护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各民族人民的凝聚力、创造力,切实提升文化在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推动力。

实施科技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因素。要从战略层面上认识和切实作好这一工作,抓紧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既要扩大数量、改善建构、提高素质,又要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同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基础。必须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妥善化解民族地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形成科学完备的社会主义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必须立足于民族地区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对法制的需求,充分运用宪法赋予民族地区享有的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补充规定的立法权力,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作者张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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