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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主党派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民主监督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4-12-26 阅读次数:次 |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 力。在这一制度下,民主党派作为与中国共产党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力量,如何利用其特殊身份、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既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 义的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课题。深入分析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现实意义及影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提出在新形势下民主 党派民主监督的范围重点、运行机制、方法手段、载体渠道等,进一步提升民主党派成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对密切中共与群众的关系,巩固其执政地位,及时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推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实现中国梦将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一、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现实意义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指民主党派成员对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发挥对宪法、法律和法令实施的监督作用。 随 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全省上下都在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进程中,各种利益矛盾交织、腐败现象频发,给社会稳定、和 谐带来了严重压力,也给执政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地方中共党委作为执政党基层组织必然实现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承袭中国民主建 设的优良传统,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下最大可能地听到各阶层、各党派不同的声音、各种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做出重大决 策时,能够统筹各方,兼顾利益得失,减少决策失误,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地方中共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 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改进工作作风、遏制腐败蔓延、促进政治清廉、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中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障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中国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途径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的途径来实现的,贯穿于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的每一个环节,它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对公共权力的制约能够起到其它监督所达不到的作用。 目前我州和市县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851名;州市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1480名;州市县机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有党外人士6名;全州担任县处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有90人。近年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呈现参政领域更广、人才选拔渠道变宽,尤其是一些民主党派开始担任政府部门的正职,为党外人士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开辟了更宽广的渠道。 当前,我州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高层次的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中,地方中共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报告如有关落实政策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与决策等听取党外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的意见。这种监督具有层次高、影响力强和权威性高的特点。 二是体现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民主党派参加地方政权,参与大政方针和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行政事务的管理,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参政议政的同时,充分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 三 是体现在每年召开的各级人大会议上。在每年各级人大会上,民主党派提交许多议案。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参与选举、决定和罢免 地方政府领导人,参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地方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议案和质询案。参与视察和执法检查 工作。 四 是体现在每年召开的各级政协会议上。在每年各级政协会上,民主党派团体和委员提交的提案占比较高。民主党派在政协积极参与地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全州和 各市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建设性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 五是体现在统一战线调研考察中。每年统战部门都安排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知联会就与地方中共党委达成的调研课题开展深度调研,发挥各方界别特色和智力、人才优势,完成调研报告,并给予评选奖励。 六 是体现在行政管理和司法事务中。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对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充分行使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 议权。参与有关法规制定的研究,参加对重大案情的调查,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和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履行民主监督职责。 七是体现在各类特约人员的工作中。比如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土地监察专员、税务监察专员、政府和各单位法律顾问、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这些特约人员都是以党外人士或民主党派成员身份直接参与我州行政和法律监督工作。 八是体现在各种评议、提案督办中。在实践中,民主党派成员时常会应邀参加民主评议、行风评议、专题调研、提案跟踪督办、知情问政座谈会等,为民主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九是体现在新媒体中。除了传统的宣传媒介,新媒体互联网、手机媒体、博客、微信、数字媒体等,为民主监督的信息沟通、交流讨论与舆论引导开辟了极为方便的新途径。 三、影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 民 主党派民主监督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发挥了独特作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的极大优势,但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约束力。因此,纵观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政治实践,影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 作用发挥的因素,几乎存在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体系的每一个环节,这直接影响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 1.从 监督环境来看,保障民主党派等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法规未出台,已有的文件中对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缺乏系统具体的标准、程序和供操作的方式。现有的 政治体制和格局使民主党派敢于监督、监督权利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的民主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参政议政多,民主监督少。有些地方党委对监督不重视,视为可有可 无;对党委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缺乏监督条件,比如知情渠道不畅通,监督难度大。 2.从 监督主体来看,作为监督主体的党外人士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行政、司法部门;民族、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台湾、港澳、海外侨界。 其领域宽,范围广,自身存在监督自觉性不够、整体素质待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监督的认识还需加强、行为还待规范。 3.从监督客体来看,作为被监督对象的党政部门及其成员存在着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认识不足、甚至轻视,对其所产生的深远历史影响和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了解不够,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缺乏配合监督主体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加之,“5个100工程”、“三化同步”等战略措施的不断推进,被监督对象都面临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形,影响了监督客体的作用发挥。 4.从监督的范围来看,2005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虽然规定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但实践中却执行得不够全面和深入,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实施前和实施中民主监督无法涉及。现在的民主监督陷入事务监督之中,比如对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状况、城市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体现不出政治监督、决策监督。 5.从监督制度来看,民主监督的实体性制度、程序性制度、保障性制度、特约人员制度等各项制度需进一步的强化和优化,没有严格的制度制约,严密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 6.从监督机制来看,民主监督制度运行的机制,如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协商环节、反馈环节、宣传环节尚不完善,对被监督者开展调查在制度上缺乏保障。监督机制的薄弱导致监督内容和层次尚达不到现代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审视标准。反馈机制的不健全影响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活力。 7.从监督条件来看,我州民主党派州级4家、市级4家、省直支部2家,成员1101人,仅分布在都匀地区,3家 党派主要负责人在其它县市工作,且工作经费、调研经费、活动经费不足,无论在发展党派成员还是在开展参政议、民主监督及组织生活、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很大的 局限性。民主党派对各级党委及其领导的政府监督缺乏充足条件。其它领域的党外人士虽分布广,但层面上、深度上、综合上存在不足,综合监督性的质量和水平不 高,且存在民主监督缺乏计划性,随意性较大。 8.从 监督特性来看,民主监督对党委部门及党员干部廉政监督是难点和薄弱环节。民主监督对政府监督的多,对党委监督的少。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重缺失。党外 人士通过建议、提案进行的民主监督,在全州人大政协会议上,工作建议占绝大多数。对决策监督、党委依法执政情况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监督的建议提案所占 比例非常少。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行政的命令性。 9.从 监督手段来看,在人大政协会议或通报会上,通过书面的提案、信息、调查报告等书面形式进行,但对中共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级地方党委主动邀 请,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应邀参加等形式进行,监督形式、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办理、反馈的不理想,达不到监督的预期目标。针对特约人员的聘任,大多由 被监督单位聘请,有的特约人员身兼数个特约身份。行使监督职责时,对监督事项事先不知情,或知情信息有限,仅限于来自被监督单位提供,掌握的信息存在缺 失。 10.从 监督成效来看,在人大政协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民主监督提出的内容与宏观决策有时出现不均衡;监督层次涉及事务性问题多,触及实质性的问题少;监督重点难以到 位且落实不好;滞后监督多,及时监督少;一般参政议政强、深度民主监督弱;特约人员队伍的结构还有待优化、功能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不 够充分,民主监督的成效不明显。 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对策研究 通 过分析影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主要要素,可以归纳以下几条作为评价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标准:民主监督环境是否良好、民主监督权利是否有保障、民主监 督渠道是否畅通、民主监督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采纳、党政有关部门是否积极创造监督条件、民主监督是否使决策科学化、民主监督是否制度化、民主监督是否有成 效。根据这几条标准,提出新形势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对策建议: 1. 充分利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现有政治资源,强化民主监督氛围,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中共中央相继出台的2个5号文件和中发(2012)4 号 文件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及作用发挥所应具备的条件,中共中央纪委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反腐败工作中作用的意见》强化了民主党派 和工商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再次明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了中共党群干群关系。州和 各县市也相继出台了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黔南州和都匀市也建立了中共党委常委和民主党派负责人谈心交友制度,这些政策措施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良好的政治资 源,为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供有利条件,是增强民主监督良好政治环境的重要因素,进而会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进步、社会民主氛围的形成。 2.建 立和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提高现有民主监督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影响各项民主监督科学性实施最突出的问题是民主党派的知情渠道有 限、知情范围受限,民主党派没有形成整体实力。因此,要尽可能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 力度,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特色和优势,推动民主监督取得实效。一是完善各级中共党委政府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拓展知情渠道。二是坚持 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同民主党派协商通报制度,丰富和拓展政治协商的内容。三是建立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视察重点工程、重大 项目和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发展思路和措施,掌握民主监督的角度和层面。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协作及联系制度,增进 了解,深入协商,科学施政。五是建立民主党派和中共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室或调研室重大课题联合调研机制,凝聚力量共促发展。六是坚持和完善特约人员工作制 度,扩大特约人员涉及的重点领域如审计员、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税务监察员、检察员、教育督导员等,尝试建立一个统一协调机构即特约人员工作站对特约人员进 行科学管理,建立建全特约人员的培训制度,切实保障特约人员对监督对象的知情权。七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协调调度机制,为民主党派 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实施监督提供支持。八是进一步加强中共党委班子成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交友谈心制度,增加交流沟通机会,做诤友,谏良言。九是完善监督 主体素质保障机制和建立规范自律机制。创造条件为民主党派的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建立保障机制,为把握政治方向,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保障。 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要按规范程序实施有效监督,规范监督行为。 3.发 挥人大和政协两个民主平台的共同作用,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提高民主监督运作效率和效果。人大政协分别是以选举式民主和协商式民主为特征的两大民主平台。加 强两个民主平台的沟通,在人大行使立法职能、确定国计民生事项、安排人事、财政等重要问题之前,采取多种形式与政协协商,充分听取政协各界别专家、委员们 从不同角度和出发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既能使各项事物处理得圆满,也能通过政协中不同党派、界别及其所联系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渠道,把中共党委、人大、政 府的意图传达给社会,把各界人士的愿望和切身利益体现到最大。 4.积 极推进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完善合作共事的机制,以丰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内容。民主党派成员是中共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重要力量,也是干部队伍的 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对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出台了相应的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代表、人大常 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担任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 一定比例,在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中担任专职领导干部。并将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重要岗位。地方中共党委政府在参加重要外事活动或出访,出席 重要庆典、慰问、纪念活动时,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将党外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干部选拔培养教育要列入中共党委政府的干部规划和计划中。 5.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现代信息技术让网络平台普及化,利用网站、智能手机,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方式,或在电视台、报纸上开辟专栏,让民主监督实时化、效率化,使提案、建议和群众的呼声的反馈、督办、落实的过程变得完善有效,监督的效果得到提升。加强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会广泛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 6.采 取措施强化廉政监督,巩固中共执政地位,让多党合作发扬光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中共党委部门及党员干部廉政监督是难点和薄弱环节。虽然每年民主党派负 责人应邀参加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报会,也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有关检查督查工作,由于廉政监督有其特殊性,现有的这些民主监督形式对廉政监督的内 容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甚至民主党派不敢行使监督职责。因此要创造条件加强与中共纪委、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中共党委和党员干部进行有 效的监督。建立民主党派参与对拟新任的党政干部和任期内的党政干部的评价制度,作为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和任期内干部表现的监督。 7.出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条例,制定民主监督细则,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提供坚强政策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了关于“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 规定,强调党外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应利用立法权,制定黔南州党外人士民主监督条例和民主监督细则,为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和各种形式 的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从制度上给予明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目标、内容,完善方式、程序,健全监督意见的办理、回复,落实责任问题的问 责、追究,保障监督主体的咨询、质询等。同时将接受民主监督的实际情况记录备案,作为各级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促使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取得实效,保障民 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工作中的失误,扼制腐败、官僚作风,重塑中共良好形象。 8.改进民主党派监督条件,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地位。由于黔南州民主党派的实际特性和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地域特色,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合作共事的基本方针,要尽最大可能改善民主党派监督条件,提高各项工作经费,加强监督广度、深度和力度,加强横向联系,树立整体实力,打造良好形象,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地位,切实促进黔南州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学性,符合百姓的真切期望。 总之,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就要从根本上解决操作性和制度配套措施问题,只有这样,民主监督才能发挥最大效应,才能取得实质效果,才能真正体现民主氛围。(罗晓霞 民建黔南州委副主委、都匀市委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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